警方沙田區拘捕的士及白牌車司機 涉濫收車資及非法載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6/27 13:28

分享:

分享:

警方將涉事3輛的士及1輛私家車扣查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昨(26日)晚上約6時於沙田區內展開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用途(即白牌車)及的士違規行動;截獲3輛的士及1輛私家車,拘捕4 名司機,年齡由52至67歲,他們分別涉濫收車資及非法載客等。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乘客由沙田區一地盤乘搭一輛私家車前往港鐵火炭站。當抵達目的地後,該名司機向人員收取約80元車資;人員以涉嫌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拘捕一名52歲男司機。

另外,人員亦派員喬裝乘客.先後登上3輛的士由沙田區一地盤前往港鐵大學站。當到達目的地後,該3名年齡由57至67歲的士男司機,要求人員支付車資,但發現司機涉嫌濫收車資、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超額載客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被捕。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及拒載等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